贝塔斯曼 | 百年家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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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塔斯曼从1835年创立,到如今已经走过了175年的历史。在其百年历史中,究竟经过了怎样的蜕变? 金融危机再一次把“资本主义的前途”、“资本主义的模式”等争论推到了舆论的前沿。现代贝塔斯曼帝国的缔造者莱恩哈德摩恩曾有让企业摆脱家族控制、引入职业经理人体制的想法,但安然的破产泯灭了他的这一想法。他想让贝塔斯曼摆脱家族企业的局限性,又不想迈向上市公司体制,为此他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米兰贝拉


子承父业:从卡尔贝塔斯曼到海因里希贝塔斯曼

1835年,印刷商卡尔贝塔斯曼(1791-1850)在德国居特斯洛创建了以其本人名字命名的图书印刷公司。卡尔热心公益,兼任居特斯洛教会会长和市政委员。他把一套以企业推动道德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理想,和贝塔斯曼公司一起,传给了儿子海因里希贝塔斯曼(1827~1887)。

1849年,作为第二代所有人,海因里希接管了拥有14名员工的贝塔斯曼。随着公司吸纳其他出版商和出版领域的扩展——单一的宗教读物扩展到小说、哲学和教育,公司的规模稳步壮大,员工增长到60名。海因里希于1887年建立了德国第一个公司养老金和残疾人基金。

乔汉纳摩恩:贝塔斯曼落入“外姓”之手

海因里希有两儿一女,儿子均夭折,只剩下女儿弗里德里克(1859~1946)。


1881年,弗里德里克与乔汉纳摩恩(1856~1930)结婚。


1887年,海因里希去世,乔汉纳成为贝塔斯曼的股东。


1896年,乔汉纳成为贝塔斯曼的第三代所有者。在他的领导下,宗教读物再度成为出版重点。乔汉纳完全承接了卡尔贝塔斯曼的理念:用宗教读物促进道德进步、用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公益。


1910年公司成立75周年庆典时,乔汉纳宣布了贝塔斯曼公司的员工带薪休假制度,尽管一年只有三天,但却是开创历史先河的举措。


海因里希摩恩:信任重用“外人”和公司管理的现代化

1918年,乔汉纳的儿子海因里希摩恩(1885~1955)接手了贝塔斯曼部分业务的管理。

1921年全权管理,此时公司拥有84名员工。作为贝斯曼的第四代所有人,海因里希摩恩领导公司度过了。

1920年代早期德国的恶性通货膨胀时期(1923年底时公司只剩下6名员工)和后来的世界大萧条时期。海因里希摩恩为公司的销售、会计和成本核算等建立了新的基础,使贝塔斯曼走上了管理现代化的轨道。

战略头脑、见识和自身身体条件限制等因素共同促进了海因里希摩恩时代贝塔斯曼管理上的进步与现代化历程:充分授权和引入外部人才。海因里希摩恩患有哮喘病,医生建议他“最好长期住在山区,从那里领导公司”,他听从了这个建议。但是如何解决居住地远离公司办公地情况下的公司管理问题——分授权、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这些现在看来并不算新鲜的领导模式,在当时却是革命性的。

在海因里希摩恩的完全信任和充分授权下,一位不仅是“外姓”,而且是“外人”的弗里茨威克斯福斯走上了贝塔斯曼的舞台,并成为了公司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位人物。

弗里茨不像公司创始人及摩恩家族人员那样具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坚决反对饮酒,他是个“俗人”,他不拒绝使用酒作为一种交际和庆祝手段。

弗里茨出任销售总监,引进了巨幅彩色海报、特殊橱窗排列和新奇包装及有奖销售等图书促销方式,为贝塔斯曼在其传统的宗教出版物市场之外,打开了一个小说和流行读物的更为广阔的大众市场。

莱恩哈德摩恩:第五代传人和战后贝塔斯曼的新生

海因里希摩恩有四男二女,接班的是儿子莱恩哈德摩恩(1921~2009)。莱恩哈德于1945年作为第五代传人加入公司。1947年,莱恩哈德开始掌管贝塔斯曼。虽然从传承上来看是贝塔斯曼的第五代,但是莱恩哈德几乎是从二战之后的一片废墟上重新建立起贝塔斯曼,并一路领导公司发展成为今天这样一个媒体帝国。

贝塔斯曼集团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员工人数近11万,2008财年收入161亿欧元。贝塔斯曼主要业务包括制作媒体内容、提供媒体服务及销售媒体产品,下辖欧洲最大的电视广播集团——TL集团(卢森堡),全球最大的图书出版集团——登书屋(纽约),欧洲最大的杂志出版公司——纳雅尔(汉堡)以及提供媒体服务的欧唯特(居特斯洛)和通过俱乐部与网络形式在全球媒体产品零售市场中遥遥领先的直接集团(居特斯洛)。莱恩哈德摩恩领导下的治理结构转型探索到1950年代末,贝塔斯曼已经从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大型企业。经过1960年代公司的多元化发展和规模扩张,原来的企业体制框架已经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1971年4月,莱恩哈德把贝塔斯曼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塔斯曼集团,并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建立健全了管理董事会、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德国模式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贝塔斯曼集团虽然转变为了股份公司,但是一直没有上市,并且没有任何上市的打算。秉持劳资合作理念的理想主义者莱恩哈德试图找到一种既不同于传统的家族控制企业模式,又不同于通过上市而使股权分散化、由公众持有和资本市场控制的企业所有权模式。

1977年,莱恩哈德建立了非营利组织——塔斯曼基金会。1993年,莱恩哈德将其所持贝塔斯曼的大多数股份转移到贝塔斯曼基金会,使基金会成为了贝塔斯曼公司的最大股东。“公司的资产应有别于个人可以随意处置的资产。”他这样解释这非同寻常的一步。

1999年1月,莱恩哈德又将他的投票权转移到了贝塔斯曼管理公司。贝塔斯曼管理公司的股东共有8人:贝塔斯曼监督董事会的主席、监督董事会的另一位成员、贝塔斯曼管理董事会的主席、贝塔斯曼持股的一家公司的管理层成员、一名员工代表和三名摩恩家族的成员。

贝塔斯曼管理公司控制着贝塔斯曼集团74.9%股份所拥有的75.0%的投票权,此时另外25.1%的股份和其25%的投票权掌握在比利时GBL公司手中。2006年7月,为了避免比利时GBL公司将其所持贝塔斯曼集团股份公开上市,从而使贝塔斯曼集团本身由私人控制的股份公司转为公众股份公司,贝塔斯曼集团出价45亿欧元回购这部分股份。

贝塔斯曼集团重新回到了没有外部股东的股份结构:贝塔斯曼基金会持有76.9%,摩恩家族持有23.1%。现在这两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全部由贝塔斯曼管理公司持有。想要让贝塔斯曼走出“家族所有和家族控制”弊端,却又拒绝“股票上市、股权分散和职业经理人管理”的莱恩哈德,也许只是做了一场尚难说是有确切结果的试验,但我们仍向他对公司治理制度的这种探索表示由衷和崇高的敬意。


(来源:大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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